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0信息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次数:10

各毕业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号)《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海大学字〔202425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传和解释

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202491日起)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提高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准确知晓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申请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如有问题及时咨询学院联系人。

二、申报审核

 2025年,中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继续通过系统(https://jcjy.xszz.edu.cn/)开展,包括应届毕业生申请、往届生在职在岗确认、复核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一)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

2025年毕业生2025919日前在系统“基层就业申请”模块做好申报工作,院系审核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根据政策文件和《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见附件1)规定,重点审核学生主体资格、就业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及申请总金额等,确保学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对提供证明材料缺失不全的,相关学生及时补齐后再行上报。其中,请相关学生提交财务“学生交费信息查询系统”中的学费截图填写中国银行本科生或者中国建设银行卡研究生卡号,便于后期资助资金发放。

 2.未能在919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5年毕业生(含919日—1231日期间毕业学生),务必要在2025919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6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3.在系统操作中,“基层就业申请模块”仅限2025年毕业生申报,申请材料模板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

(二)20232024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20232024年毕业生623日前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填报信息,学院进行审核,做好2024年毕业生第一次、2023年毕业生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相关学生需要按时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对于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2.在系统操作中,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

3.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仅限2024年毕业生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和2023年毕业生申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

(三)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4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相关学生616日前通过“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完成院系审核并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待中央审核后,复核通过学生及时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并于919日前完成院系审核。

(四)2023及以前年度毕业生补充在职在岗确认

如有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职在岗确认的2023及以前年度毕业生,可在系统“基层就业补录”—“在职在岗确认”模块补充提交在职在岗确认信息,并于627日前完成院系审核。

三、资助资金拨付

资助资金采取分年度拨付的方法,分三年拨付完毕。学生毕业后第一年、第二年分别拨付申请金额的33%,第三年拨付34%2023年毕业生第二次、2024年毕业生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资金,以及2025年毕业生第一笔基层就业资金,预计2026年上半年发放。

四、贷款代偿还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未获得资助资金前,须按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按期如约还款,避免造成违约,待资助资金发放后第一时间偿还银行贷款本金。


联系人:王祥宇  66781322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pdf

附件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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