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2023级材料工程 郗红艳,付薇,邱琼,刘凯悦
在我国的文化认知中,“廉”的含义从来都不是一个孤立的“不贪”的个体,而是一个包含了清廉、正直、敬业、求真等意蕴的组合,这不仅仅是官员的重要评价标准,也是做人的修为原则和行为准则。
大学生是充满了希望的特殊群体,肩负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高校中的廉洁教育,既是对学生成长成才的要求,也是对塑造国家和社会负责任、有能力的未来建设者的要求。
大学生是一个年纪尚轻、阅历尚浅、主体意识强烈、充满质疑精神的群体,他们行为失范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甚至法律法规。常见的行为失范包括学术道德失范和日常行为失范两类。学术道德失范,简言之就是违背了学术诚信的行为,例如考试作弊、论文(作业)抄袭他人成果和论文成果的“搭便车”现象。日常行为失范则指大学生在宿舍生活、参与班级活动以及参与社团或其他社会活动中违背了校纪校规以及其他违反诚实、公平、尊重等道德准则的行为。我们要培养廉正的人,就不能把廉正仅仅局限在“永不贪”的范围里,这个标准距离能担起民族复兴大任的人才标准相去甚远。
大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教育引导得当,我们将会得到一支健康、有力的建设队伍,而疏于教育、管理,则可能形成一系列破坏性的力量。因此,在高校进行广义的“廉洁教育”非常必要,要紧扣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用廉洁教育提升学生的道德水准。把廉洁思想沁润到教育的各个环节中,一方面可以将廉洁理念与思政课堂或教学课堂相融合,对学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丰富的校园活动,培养学生的廉洁文化意识,比如,以端正学风为契机,教育学生崇尚科学、明礼诚信;抓住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组织学生选举的机会,引导学生熟悉公共权力运作过程,培养其遵纪守法、民主以及程序意识,引导学生将教育内容迅速转化为自己的理念和思维习惯,避免眼高手低、空谈政治。将“灌输式”和“浸润式”的教育相结合,让学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的效果,从而引导广大青年踏上仕途后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树立“位卑未泯济民志,权重不移公仆心”的廉洁意识。
实施廉洁教育,不仅要“言传”,更需要“身教”。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学生在求学的过程中,必然会在有意无意中或多或少地接受教师的价值观念。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教师道德失范行为会对学生产生极大的负面示范效应。习近平同志曾经指出,“教师要成为学生做人的镜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高尚的人格魅力赢得学生敬仰,以模范的言行举止为学生树立榜样,把真善美的种子不断播撒到学生心中。我们的教师不仅要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还要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这将对大学生的道德水平的提高产生积极影响。
道德准则虽然因其具有舆论监督和引导功能而具备一定的约束力,但这种约束力最终还是来源于人的内心世界,其约束力要通过道德意志即自律来实现,这就决定了这种约束的柔性和不确定性。在大学校园中进行廉洁教育,除了加强宣传和引导,制度的制约是一个有力的保障。从实践来看,加强制度建设,应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建立健全学术和日常行为道德规范,并加强规范教育。自律是道德的最高水平阶段,要培养自律意识,单纯靠内省机制是无法实现的。因此,我们必须依靠健全的规章制度来发挥导向性和约束力,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有效地控制并在此基础上将“他律”转化成一种恪守规范的习惯,最终形成“自律”。从这个角度看,制度是最有效的教育手段。
第二,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引导大学生遵守道德规范。现阶段通行的评估制度出于对“程序公平”的考量,大多依靠量化技术,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评价机制的综合性和系统性。学生申请奖学金、获取学位、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需要看考试成绩、论文和科研成果以及社会工作情况。当成绩、成果的数量直接和学生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的时候,学生将会把有限的精力聚焦在数量上,而忽视了实质的收获和成长,有的学生还会因此做出考试作弊、购买版面、选举舞弊等不良行为。因此,高校亟待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逐渐淡化“量”的色彩而加强对“质”的要求,帮助学生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引导他们积极向上、严谨求学。
第三,加强制度的执行力。长期以来,实务工作者们在对失范行为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总是会遭遇不可避免的矛盾: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制度,一方面又要照顾学生的心理感受,顾虑处理留痕会不会影响其未来发展。在这种纠结中,很多对失范行为的处理都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当制度的公信力因为种种顾虑而被削弱时,“治病救人”的疗效不足的情况可见一斑。事实上,只有能够执行的制度才是有生存空间的制度,因此,加大制度的执行力,是健全机制建设的必然之举。
第四,拓宽监察渠道,加强舆论监督。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保护学生隐私或因考虑其他因素,在对失范行为进行处理之后,公布往往仅限于一定范围,甚至只说事不说人,这就影响了舆论监督以及道德监督功能的发挥。实际上,舆论监督往往可以给道德失范者造成一定压力并产生威慑他人的作用,从而对道德体系的构建发挥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公示制度、申诉制度的建立和健全,能够拓宽监察渠道,加强对学生学术活动和日常行为的管理和约束。
习近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对高等教育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对科学知识和卓越人才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的道德水平在现阶段直接影响了高校正常教学秩序、合理的学术秩序的建构和校园文化氛围的建设。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廉洁教育提升大学生的整体道德水平,进而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政治觉悟、文化素养,把“可爱、可信、可为的一代”培养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鼓励他们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
此篇文章为我院2023级材料工程专业郗红艳、付薇、邱琼、刘凯悦同学,于学校的“清风育桃李,廉洁润初心”主题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得二等奖的题为“育廉洁人,廉洁育人”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