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生和“创新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9-19信息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次数:1584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综合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各考核环节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资格审核

考生按照学校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9月20日13:00前,学院审核报名材料,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获准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于9月21日13:00前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未按时完成相应程序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考核前,学院将进一步审核考生的身份信息,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三、综合考核

(一)时间安排

线上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9月22日10:00开始。

综合考核:9月25日9:00开始。

(二)综合考核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

“网络远程面试”采用双机位进行,主系统为腾讯会议,备用系统为钉钉。具体要求详见《综合考核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附件)。

(三)综合考核内容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

2.专业能力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通过网络远程面试软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9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mse.ouc.edu.cn/main.htm)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张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0532-60891690,zhangshengxue@ouc.edu.cn

五、综合考核结果

1.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结果可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询,请及时关注学校相关通知。

六、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0891690,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综合考核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doc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