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中心)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工作。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 | 一志愿拟录取人数 | 调剂拟录取人数 |
学术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8 | 8 |
学术 | 080502 | 材料学 | ||
学术 | 0830J3 | 海洋材料科学与工程 | 5 | 2 |
专业 | 085204 | 材料工程 | 55 | 10 |
专业 | 085204 | 材料工程(非全日制) | 0 | 10 |
注:学院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可能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复试笔试科目:考查内容参见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大纲》。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综合素质以面试方式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学研究及工程应用潜能或能力,采取百分制。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面试方式测试考生的英语水平,满分为10分。
(二)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 + 专业综合素质成绩×50% +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
复试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核
1.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在2018年3月30日8:30-11:30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11室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科成绩单;
(4)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6)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准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则须提交本人学生证(注册信息完整,特殊学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
2.体检。海大校医院体检和校外体检任选一种,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详见学校研招办《2018年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
3.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4.推免生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合格考生不再参加复试。
复试安排
(一)笔试
1.时间:4月1日上午8:30-10:30
地点:崂山校区教学区(具体安排复试报到时另行通知)
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二)面试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 材料工程一志愿考生 | 3月30日13:00开始 3月31日 8:15开始 | 材料学院211室 | 考生请在学院5楼513教室等候。面试地点及顺序以复试现场张贴通知为准。 | |
其他考生(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海洋材料科学与工程一志愿和所有调剂考生) | 3月30日13:00开始 3月31日 8:15开始 | 材料学院208室 | |||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材料工程一志愿 3月30日12:40开始 | 材料学院203A室 | |||
其他考生3月30日12:40开始 | 材料学院512室 | ||||
政审 | 3月30日8:30-11:30 | 材料学院211室 | 携带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 |
六、拟录取结果
1.一志愿考生按照研究生入学的录取总成绩排名: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调剂考生按照复试成绩排名。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体检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学院公告栏及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复试结果。
6.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研招办公布。
七、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1690,联系人:种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