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本单位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
二、组织管理
(一)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进行统一组织和领导。
(二)复试专家小组
学院选派经验丰富、专业水平突出的专家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三)其他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本单位对接收推免生、“创新人才”计划考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均签订《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均签订《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家廉洁自律承诺书》。
2.实行全过程监督制度
复试过程派专人记录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记录表》,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备查(保存期限为三年)。
3.实行复议制度
复试成绩在本单位网站公示3天。在公示过程中,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提请复议,并将复议申请在公示期内上交本单位203B室,逾期不予受理。本单位将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三、拟接收推免生专业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30J3海洋材料科学与工程、085204材料工程
四、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申请人无需在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直接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报名。请申请人于2017年10月8日17:00前登陆系统报名,并在接到学院复试通知的电话后按如下要求报道:
(一)报道
1.报到时间和地点:
2017年10月10日9:00,携带报到材料至材料学院211室报到。需携带材料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http://web.ouc.edu.cn/yzb/0e/fb/c5926a69371/page.htm)。
2.复试时间和地点:
(1)政审测试:10月10日9:20-9:30,材料学院211室进行思想政治测试,提交《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
(2)专业复试:10月10日9:30开始,材料学院211室。
(二)复试
1.面试:由专家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专业相关问题及英语测试问题,考生作答后专家打分计入总成绩。
2.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内容,由专家小组参照《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项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2)心理素质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并提供结果。
3.体检:参照海大研招网《2018年接收推免生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体检安排》执行。
(三)录取
1.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90%+外语成绩*10%(百分制)。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等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