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21信息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次数:1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2019621日)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规范性,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实验室工作的要求,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督导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每月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各系每月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两次检查,实验室要每日对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各类检查都应存档备案。

二、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义务叫停终止有碍安全的实验操作以及一切发生在实验室内的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活动。

三、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或储物柜存放,严格执行“五双”制度。

四、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五、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负责人负责。

六、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

七、对违反操作要求,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八、对违反本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实验室,学院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和改造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造的实验室,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学院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实验室的文明建设、清洁卫生工作。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学院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相关人员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

十、各实验室应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实验室每个气瓶的管理人,管理人原则上应是教师,并落实管理人的安全管理责任。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十二、本规定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