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7-03-22信息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次数:2642

中国海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中心)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工作。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

一志愿拟录取人数

调剂拟录取人数

学术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5

2

学术

080502

材料学

9

3

学术

0830J3

海洋材料科学与工程

10

1

专业

085204

材料工程

50

5

注:学院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可能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复试笔试科目:考查内容参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大纲》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综合素质以面试方式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科学研究及工程应用潜能或能力,采取百分制。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面试方式测试考生的英语水平,满分为10

(二)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 + 专业综合素质成绩×50% +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

  1. 复试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核

        1.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在2017年3月2413:30-16:00到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211室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并密封;

    4)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6)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准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则须提交本人学生证(注册信息完整,特殊学制的考生需提供本科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3月24-28日持身份证到校医院崂山校区门诊部进行体检。

    3.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4.推免生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合格考生不再参加复试。

  2. 复试安排

    (一)笔试

    1.时间:3月25日上午8:30-11:30

    地点:崂山校区教学区六区6308631063116312教室(具体安排复试报到时另行通知)

  3. 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

    (二)面试

专业

时间

地点

备注

材料工程

3月251310开始

3月26810开始

材料院211室

面试顺序见复试现场张贴名单,等候考生请至513室备考。

材料物理化学

3月251310开始

3月26810开始

材料208室

海洋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学

英语

材料工程3月2513:00开始

材料院203A室

学术型硕士3月25日13:00开始

材料院205室

政审

3月25日13:00-15:00

材料院204室

携带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

六、拟录取结果

1.一志愿考生按照研究生入学的录取总成绩排名: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调剂考生按照复试成绩排名。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体检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结束后,将在院公告栏及网站向考生公布复试结果,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结果为准。

七、复议制度

考生复试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提请学院复议,并将复议申请在公示期间上交203B,逾期不予受理

、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1690,联系人: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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