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6-09-19信息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次数:188

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应对校园突发事件,把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提升我院事故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全院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海洋大学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本院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区域外对我院师生人身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预防为主,处报结合;准确判情,快速处置”的原则。

三.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党委统一组织领导下,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为党委书记,院长为副总指挥,成员为副院长、副书记、办公室主任、院长助理,高分子教研室主任、材料化学教研室主任及实验室主任。

(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作为学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议事、决策、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国家、学校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等有关规定,分析重要信息,研判发展局势,并就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2)组织学院就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演练,必要时请求学校相关业务部门支持;

(3)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做好信息报送;

(4)检查、督促全院师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学校稳定、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法律和政策,及时协调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贯彻落实学校应急指挥部指示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院应急指挥部下设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主任担任院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落实院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工作、决定;

(2)拟订及组织实施学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划及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3)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

(4)在学校指导下组织做好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

(三)院应急指挥部组成的成员单位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应承担的具体职责。

院办公室:做好与学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沟通和协调等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全院师生做好疏散、撤离等工作。

院工会、院团委:核实在突发事件中遭受伤害的教职工以及学生身份情况;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师生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指导、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及亲属的赔偿工作。

院办公室、院团委: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往事发地点封锁现场,做好事件现场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秩序维护;负责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维护,协助医疗急救人员救护伤员;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封闭校园;负责校园内各类信息的提供、汇总、整理、分析。事件发生后对师生进行必要性的的心理疏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现场学生疏散、避险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救护工作,对伤亡学生及时了解情况,稳定学生情绪,并与有关学生家属取得联系。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须立即行动,把保证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控制平息事态作为第一任务,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相应工作位置。

(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联系电话:66781690,66782530

四、附件

1.消防火灾应急预案

2.实验室化学品危险品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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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