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优秀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31信息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次数:174

各班:
全省慈善“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是由山东省慈善总会和山东省银行业协会共同出资,面向全省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资助、奖励项目,做好全省慈善“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优秀大学生评选表彰活动,对于进一步推动全省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我校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评选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的非毕业生,2012年毕业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奖励金额为2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要求进步。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艰苦朴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艰苦奋斗,自立自强。
4、学习刻苦,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5、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锻炼,工作积极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6、2011-2012学年已经累计获得5000元以上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
三、材料提交
2012年1月4日前将附件中的推荐表和汇总表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每班限推选一名同学),推荐表需提交书面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汇总表只需提交电子版。
四、助学金发放
助学金将于2012年5月或6月到学校账户,6月底之前发放,通知相关同学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