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20信息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次数:1541

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实验室规范化运行和实验教学顺利实施,根据学校、学院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为各实验室责任实验员,责任人应对其分管的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承担全面责任,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学院的安全工作部署,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潜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有权对任何人的任何不安全行为予以制止。

第三条实验室必须认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安全措施,高度重视实验室防火、防盗、防伤害、防事故以及有关仪器设备的防潮、防水、防冻等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实验中心每月底统一组织安全检查,各责任人应当及时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记录表》。

第四条对有关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设置、运行,其供电线路、循环水系统、周边隔离措施等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对长时间连续运行且无人值守的仪器设备,必须有严格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对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等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并集中、分类保存;加强危险化学品防护措施,严防丢失、被盗、外流;严格执行出入库及发放手续,认真填写《实验室物品/药品/危险品登记表》。

第六条对各类固体废弃物、废液、废气,应当有专门可靠、有效的收集、处理装置或措施,严防其污染损害环境;对危险废弃物,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以及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收集、暂存和转移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七条加强生物类实验的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有关的微生物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规范生化类试剂和用品的使用、实验操作,生物实验废弃物、实验用品应使用专门容器收集、暂存并集中统一移交处置。

第八条高度重视实验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工作环境保护和人身防护。实验室环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废气、粉尘等有害因素的监测、控制,保证相关的防护装置、设施可靠有效;实验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或配置相关防护用品;相关实验室配置的紧急冲洗、淋浴设施应当可靠有效;对危险性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对从事有害健康工作或处于有害健康环境的人员,应当定期体检。

第九条实验室内的水源、电源、气源和高温、高压设备应有明显标识;易燃、易爆和危险物质应有明显警示标识;设备仪器应有可靠的接地;配电线路不得随意变更、驳接;大功率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使用;严禁因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加热设备;因工作确需使用高温、高压设备仪器时,应严密监控其工作状态;实验室内严禁烟火。

第十条高压气瓶必须由各实验室责任人专人负责,易燃、助燃气体应当分开存放;气瓶应当在固定装置中妥善存放、使用,不得随意挪动;应当远离热源、明火,搬运时不得横卧滚动;阀门、仪表应当经常检查,严防气体泄漏。气瓶更换必须有供应商更换交接凭证(送货单),实验室责任人应当妥善保存备查。

第十一条实验室内必须配备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种类适宜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有专人负责,不得随意挪动位置;应当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失效;实验室人员必须具有常规的消防知识,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有关的消防技能。

十二实验人员应当增强防范意识和应变能力,必须熟知《实验室突发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内容,遇到突发意外事故时,要迅速、有效地进行控制和处理并及时报告;各实验室要保障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安全标志齐全、醒目;实验人员有义务接受有关方面部署的安全培训和参与实战演练。

第十三条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门禁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开放规范要求,不得进行任何人为故意违规操作。相关实验进行中或仪器设备工作时,实验人员一般不得离开实验室;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应当终止相关实验或使设备停止运行;每天下班前,实验人员必须确认:关灯、关仪器、关气、关水、关窗、关总电源、锁门。

第十四条特别加强双休日、节假日、学校假期期间以及非正常情况下的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人应当做好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或交接,实验人员应当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遇到计划内维修停电、意外断电等情形时,实验人员必须立即撤出实验场所,值班人员巡视检查无问题后锁紧门禁大门。此期间因实验人员责任缺失、疏忽大意、防范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不免除该实验室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凡在实验室工作的任何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接受安全责任人的督导;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安全责任人有权予以劝阻;对无视劝阻的,安全责任人有权中止其相关工作;对违规、违章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关责任;实验室发生的各类事故,当事人必须如实、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