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20信息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次数:3174

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学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丰富其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特制定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第一条认真学习学院有关实验室管理、实验药品安全使用及应急预案等相关材料;

接受所在实验室负责人针对各自实验室特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条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生必须签订《学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方可准入实验室;

第四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从事仪器操作前必须认真学习仪器操作规程,熟记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条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或必要防范措施,需穿长袖实验服,不得穿脱鞋、短裤,不露脚趾。涉及化学和高温实验,不得佩戴隐形眼镜,从事危险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陪同方可入内。

第六条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患发热性疾病;

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第七条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实验中心许可,熟悉并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方可进入实验室,且必须有实验室相关人员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