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办法和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10-21信息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次数:493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以下简称材料系)工作实际,特制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办法和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由材料系党政领导、专家教授、班主任、研究生秘书和辅导员等人员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小组),全面负责材料系推免生遴选工作。

2.推免小组依据《推免工作实施办法》中关于推荐类别、推荐条件、推荐比例、推荐名额、推荐程序的规定,对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择优推荐,如遇特殊情况,可在学校下达本单位普通推免生推荐名额范围内对各专业推荐人数作适当调整。

二、推免生的推荐

(一)推荐类别

材料系推免生类别包括普通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保留入学资格两年从事管理工作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

(二)推免生申报

各类别推免生基本申报条件均应符合《推免工作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申请普通推免生的学生前三年已修得的本专业总学分必须不少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准予毕业总学分的80%

每位申请者仅可申请参加普通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保留入学资格两年从事管理工作推免生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中一种类别推荐,不能同时申请多种类别。

三、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计算方法

1.计算课程范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选修课总计算学分原则上不超过规定的学分,如果遇到学分不可分割的情况,可以超出规定学分,但累计超出相应规定学分的课程只能是一门。在规定的总学分范围内,允许学生就高选择计算选修课的成绩。

2.重修课程的成绩取最高分计算。

3.推免工作当年夏季学期可参加补考的课程,按照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计算。

4.不计入推免工作当年夏季学期参加缓考的课程。

5. 不实行百分制计分的课程,按照:优=95,良=85,中=75,及格=60进行计算。

6.学生学习成绩的排名按照前三年平均学分绩进行计算。平均学分绩的计算由各毕业班班主任组织实施,并将计算结果和排名情况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推免小组对所有本科毕业生平均学分绩的计算结果和排名情况进行公示。

四、推荐工作程序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向推免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推免小组将对各专业学生提出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其申请资格。

2. 推免小组组织相关专家、教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面试。以学生学习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组成综合评定成绩,综合评定成绩满分100,根据综合评定成绩排名确定各类推免生拟推荐名单顺序。

3.推免小组对初步确定的各类推免生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报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申请特殊专长推免生、保留入学资格两年从事管理工作推免生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最终推荐资格由学校审核与遴选后确定。

五、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因为出国、参加工作等理由,放弃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机会,有此类打算者,务必在提出推免申请时予以说明,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推免生个人负责。

六、本遴选办法和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如遇学校推免政策发生变化,本遴选办法和实施细则作相应修订。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并由推免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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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

系主任:王昕

系党委书记:刘召芳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副组长

系副主任:陈守刚

系党委副书记:祝洪涛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

系研究生教学秘书: 康振国

系团委书记 :赵炜

毕业班班主任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