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24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的通知》(青教工委〔2024〕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学生(不含2023级)。
二、评选指标
学院可推荐数量为2人,根据青岛市要求,推荐人选应向毕业年级学生倾斜。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本科学生2022-2023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及科学文化素质测评结果均为“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
(四)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组织参加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扶贫支教、社会公益、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成绩突出。
(五)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育文化艺术、发明创造等各类比赛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六)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表率作用强,群众威信高,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四、评选要求
(一)各班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班级人数的15%),成员范围包含导师(班主任)、班委成员和非学生干部成员,小组名单要在班内公示。
(二)符合条件均可提交申请,申请同学向班级提交证明材料,各班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选,确定班级推荐候选人并排序,班级推荐结果要在班内公示至少1天。
(三)公示无误后,请各班于3月17日17:00前将附件2、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oucmsetuanwei@163.com。
联系人:王祥宇 电话:66781322
附件1: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名单
附件3: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