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评选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8信息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次数:1186

各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海大学字〔202239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及评选条件

本年度涉及学院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截止目前共11个,具体情况见附件12023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一览表》。

二、名额分配

固定名额的项目以管理办法为准进行分配;非固定名额的项目以各单位的参评人数(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全校相应总人数的比例为基准进行分配;“海之子”成长助学金全校共100个名额,根据各单位教师“爱心一日捐”捐款金额占全校总金额比例分配。

具体名额见附件12023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一览表》。

评选程序

1.各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范围包含班委成员和非学生干部成员,小组名单要在班内公示。

2.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均可提出申请。本科生提交附件2,研究生提交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由班级评议小组进行确认并确定班级拟推荐人选名单。

3.班级拟推荐人选要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1天。公示期如有异议,各班级评议小组要认真听取同学意见,讨论形成答复意见。

4.公示无异议后,各班于102217:00前,将附件2(本科生提交)、附件3(研究生提交)以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发送至团委公邮oucmsetuanwei@163.com,压缩包命名为:xx班级-社会奖助学金。并提醒相关申请同学加QQ群:680763802,并备注姓名班级。

5.学院拟于下周组织统一答辩,每人只需答辩一次,每人准备1-2分钟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内容包含申请奖项,个人思想、学习、科研、工作、生活等情况,助学金需包含家庭经济情况。答辩通知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QQ群发布。

四、注意事项

1.学校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条件、评选时间和奖助金额各有不同,请各班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各环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评选,确保人奖(助)相适。

2.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是学校资助育人重点工作,同学们要知恩感恩、奋发有为。学校鼓励受奖助学生以撰写感谢信、录制音视频等方式向捐赠人汇报在校学习和生活情况,请各班注意收集优秀素材积极推荐至学院。

3.评审基本条件。本科生须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第五条“评审基本条件”,研究生须符合《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中第二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以上各项目评选条件。

4.兼得原则。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本科生奖学金遵循“大额不兼”的原则,原则上5000元及以上的社会捐赠奖学金之间,与政府类奖学金之间均不可兼得。研究生奖学金兼得原则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政策解读中第八条之规定。

5.因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机动性的特点,附件1列表项目仅为截止目前具备启动条件的项目,本年度后续将会有其他可以启动的奖助学金项目,届时会单独向各单位发送通知,敬请关注。


联系人:王祥宇

联系方式:66781322


附件:1.2023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一览表

2.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3.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2023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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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