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科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信息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次数:13

各本科生团支部

为弘扬创新精神,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表彰我校学生的创新成果,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科技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第二十届大学生科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评对象:全日制本科生;

2.参评类别: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以及各类科技竞赛(参评竞赛详见附件)的获奖作品等

3.作品要求:申报参评的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必须是学生独立完成的学术科技作品或社会实践成果。其中,个人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三人(含),三人以上视作集体作品。有研究生参与的作品,本科生须为第一作者。

4.作品获奖或完成时间应为202271日至2023630日之间。

二、申报办法

1.参评学生:如实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成果奖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成果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其中原件学院团委审核后由参评学生本人存留备查,校团委收取复印件;

2.参评教师:参评优秀指导教师奖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奖申报表》。

三、提交方式

作品第一申报人将以上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团委将审核后的材料报校团委。附件1、附件2提交纸质版至学院团委211办公室附件1-4均提交电子版oucmsetuanwei@163.com邮箱,附件1-4打包发送,压缩包命名格式:科技成果奖-姓名(作品第一申报人)。

相关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请于925日前报送至学院团委和制定邮箱。

四、有关说明

1.已参加过往届大学生科技成果奖评选的作品本次将不再参评;

2. 申报工作结束后,由学校大学生科技成果奖评审组对参评作品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奖项。具体评选办法请参阅《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科技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申报项目较多时,在奖金总额一定的情况下,获奖等次较高的申报作品优先评奖。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联系人:王祥宇,电话:66781322


附件:

《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科技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海大教字〔2008〕28号).doc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奖申报表.doc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成果奖申报汇总.xls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奖申报汇总.xls

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认定的国际竞赛和全国大赛名单.pdf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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