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18信息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次数:2785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等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方向)

招生计划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28

085601

材料工程

68

注:学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由学院予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除学校要求上传的材料外,学院不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考生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32012:00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面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笔试内容在面试中予以考察。

专业综合面试包括:1.考生当场抽取材料综合考题并作答;2.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考生作英语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英语翻译测试、回答复试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90%+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复试各项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六、录取原则

1.各专业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mse.ouc.edu.cn/main.htm)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

考生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可在公布期间内向学院申诉(联系人:柳老师,邮箱:weiliu@ouc.edu.cn,电话:0532-60891906),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申诉复议工作,并给予考生答复。考生对复议结果不认可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查。

八、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邮箱:zhangshengxue@ouc.edu.cn,电话0532-60891690,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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