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综合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各考核环节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三)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综合考核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0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10 |
注:学院将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调整。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不接收“创新人才计划”。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0月16日17:00前,推免生在国家推免系统中报名,并将资格审核材料发送到zhangshengxue@ouc.edu.cn;创新计划考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与资格审核材料一起发送到zhangshengxue@ouc.edu.cn。
(二)材料审核
10月17日12:00前,学院审核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推免生学院将在10月17日14:00前直接在国家推免系统中向考生发送系统内复试通知,创新计划考生学院将在10月17日14:00前通过邮件发送复试通知。获准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于10月17日17:00前进行确认,其中推免生在国家推免系统中确认,创新计划考生通过邮件回复确认,未按时完成相应程序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综合考核
线上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月18日18:00开始。
综合考核:10月19日8:30开始。
四、综合考核方式与内容
(一)综合考核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本校返校考生采取“线下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网络远程面试”采用双机位进行,主系统为腾讯会议,备用系统为钉钉。具体要求详见《综合考核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附件2)。
(二)综合考核内容。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
2.专业能力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核材料发送至zhangshengxue@ouc.edu.cn,由学院予以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院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审核材料包括:
1.本科在读期间成绩单(应有教务部门盖章,其中“创新人才计划”考生成绩单必须包含本科前三年成绩及成绩排名证明);
2.英语CET-4/6成绩单,或其他相应外语水平证明;
3.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等其他证明材料;
4.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状态正常,验证期在综合考核期间有效)。
综合考核前,学院将进一步审核考生的身份信息,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二)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测试。
学院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监督检查表》逐一检查落实,并组织面试组进行内部演练。综合考核前组织考生进行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性能测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通过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本校返校考生线下现场考核)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四)综合考核。
学院采取“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工作机制,组织面试。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体检事宜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综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9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二)录取原则
1.各专业按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并择优录取。
2.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mse.ouc.edu.cn/main.htm)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张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66781690,zhangshengxue@ouc.edu.cn。
八、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1690,联系人:张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2.综合考核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要求及时间安排.docx
附件3.考场规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