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等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三)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8 | |
0830J3 | 海洋材料科学与工程 | 9 |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 | 70 | |
注:1.学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人,不占以上公布的招生计划。
三、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由学院予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除学校要求上传的材料外,学院不要求提交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的截止到2020年5月10日中午12:00。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专业综合面试包括:1.考生当场抽取《材料综合》(F1701)考题并作答;2.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考生作英语自我介绍、英语翻译测试、回答复试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每位考生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90%+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录取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录取原则
1、考生根据所报考的学科(领域)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mse.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满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0532-66781690,mancheng@ouc.edu.cn。
八、心理测试和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应及时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ouc.edu.cn/)相关通知。
九、本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1690,联系人:满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