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4-20信息来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浏览次数:921

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实验室资源共享、不断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和综合效益,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属于学校《办法》界定的大型仪器设备一律纳入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开放共享、有偿使用”的管理制度,以保证优质资源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工作中充分发挥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第三条学院对大型仪器设备采用“公管共用”和“专管共用”两种管理形式。以前者为管理形式的大型仪器设备,由实验室管理中心总体负责开放管理工作;以后者为管理形式的大型仪器设备,由所属机组负责开放管理工作。

第四条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使用,在学校、学院领导下,由实验室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管理、机组责任人具体实施。机组责任人应按照学院相关要求,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技术管理和有偿使用管理工作,努力保障仪器设备处于性能良好、运行正常、满足开放要求的状态。

第五条根据使用对象不同,大型仪器设备的用机采取不同开放的方式:对本院使用者,一般以“自助”方式进行,即自行上机(用机)进行分析检测(测试)工作,但使用者必须经确认具备用机资格及操作能力;对院外使用者一般以委托方式进行;对校外使用者,特别是涉及室内分析检测类大型仪器设备,为了保证实验室的有序运行,一律采用委托服务方式。

第六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使用实行预约、申请制,使用者应当按照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要求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本院和校内其它院系使用者,须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申请单》(一式三联);对于校外使用者,须与实验室管理中心签订《大型仪器设备分析测试服务协议》(一式三份)。

第七条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使用者应当按照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及时结算应缴费用。根据大型仪器设备的不同使用属性采用不同的计费方式:对室内分析检测类大型仪器设备,一般以使用机时数或样品数计费;对室外现场调查观测(测试)类仪器设备,一般按使用累积时间(天数)计费。

第八条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制定《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各大型仪器设备有偿使用收费金额由消耗费和测试分析费两部分组成,一般二者核定比例为1:2。依照“取之于机,用之于机”的原则,收费主要用于大型仪器设备的日常消耗支出和开放共享平台的运行保障;相关费用的使用须严格按照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不同开放方式对应的测试分析费结算标准不同:对校外委托方式,按照收费标准的全额计结;对校内委托方式,一般按照收费标准60%的额度计结;对院内“自助”方式,一般按照收费标准50%的额度计结。除必需的常规性维护用机外,机组责任人使用所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其他分析测试用机时,也同样执行有偿使用规定,但将给予一定比例的优惠(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实验室运行管理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机组责任人的督导并切实履行使用承诺,保持实验室规范、安全的环境和仪器设备的良好状态。使用者应当认真填写学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册》,保证内容真实、准确,书写整齐、清楚。

第十一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者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管理规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对责任缺失、管理不善、疏忽大意、违规操作等行为导致大型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按照学校《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当事人须提交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说明仪器设备损失程度及人员责任,然后由机组责任人按程序上报。